掙脫情慾的捆綁

我曾被色情和慾望捆綁。神救了我,我得到了自由。故事結束了。。。

雖然我希望我的經歷是這樣輕鬆,但事實並非如此。在基督里的得勝是一條充滿艱苦試煉的路。但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時候,神依然帶領我走過。正是因着這樣的經歷神的恩典才顯得尤為堅固。

小學時我就問自己“我死了之後會怎樣?其他人會怎樣?我存在有什麼意義?難道就走過一生然後死掉?”12歲時我帶着這些問題來到溫哥華並接觸教會,13歲受洗。神和福音對我來說很自然;至少我當時是這麼認為的。

在家,我挺聽話,在學校也沒什麼問題。因為我的思想比較深刻,很多人覺得我是個謹慎、聰明又成熟的年輕人。但我知道這不是真正的我。我有個隱秘又黑暗的生活,我努力的隱藏了許多年,甚至向自己隱藏。這就是沉浸在色情罪惡中的生活。

從我最初接觸色情網絡,我就被捆綁住。當我明白耶穌的誡命“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馬太福音5:28)我就更深知自己的罪。但這罪的力量總壓倒我,無論何時我想與罪抗爭,我都被擊敗。在教會裡我看上去是個正經的人;但在我被罪捆綁的日子裡,我從沒有一次能真心敬拜主。每當有人提到“罪”這個字,我就想到色情和私慾。我知道聖經清楚地說:“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做孌童的、親男色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哥林多前書6:9-10)。我每天十分愁苦,但無人理解我。。。

我很想得自由!但每次我獨自在家,用不了多久我就回到那罪中――色情網站就像個朋友一樣,總有時間陪我,從不指責我,每次都使我滿足――轉瞬即逝的滿足。即使在沒有電腦時候,情慾的思想時常充滿我的頭腦。我對人心生淫念――很多人穿着不檢點――但這不是我的借口,是我存心跟隨心中的私慾。這樣的掙扎持續了整整10年!我明白自己若不改變,生命必將毀滅,我的行為也會傷害家人和未來的婚姻。但是我怎麼也找不到得勝的路。我以為自己一生就要活在這捆綁中了。

我時常會聽到別人的見證:洶酒的戒酒,吸毒者戒毒,賭徒戒賭――我可以體會他們的掙扎,但得不到他們得勝的自由!我已數不清多少次向神禱告 “神啊,我的見證在哪?我是個敗壞的罪人,我嘗盡了罪中之苦,擺在我面前的是死亡和毀滅,我與你的恩典不相容嗎?”沒有回應。。。緊接着我發現自己又回到了那骯髒的圖像中。

我想,既然神不搭理我,那乾脆完全順服自己的私慾罷了!用更多的罪來麻痹我的良知!我不去教會了,我討厭做一個偽君子,裝作很屬靈卻過着罪的生活。但即使這樣也無法帶來解脫,上帝的律法沉沉的壓在我的心上,使我無法喘息。我想,我若是從未認識上帝倒好了,至少我可以順服肉體的私慾而不被神的律法所指責。我連不信的人都不如,想順從神卻不能,享受罪中之樂也是不行。誰能想到一個年輕人會經歷這樣深的痛苦,這樣無盡的掙扎!“因為我做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願意的,我並不做;我所恨惡的,我倒去做。。。我真是苦啊!”(羅馬書7:15,24) 我孤單無助,除了絕望什麼也感覺不到。

我好像行屍走肉。但即使是在這黑暗的時候,神還是與我同在,正如詩人所說:“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裡;我若在陰間下榻,你也在那裡。我若展開清晨的翅膀,飛到海極居住,就是在那裡,你的手必引導我”(詩篇139:8-10)。就在我放棄信心的邊緣,神依然引領我。他時常用一些人,環境或經文來提醒我,他仍然同在,他依然掌權。即使我將自己隔絕,在我心裡仍有聖靈督促我悔改(詩篇139:7)。那曾經折磨我的良知的原來是聖靈恩典!神不允許我滅亡在罪中,他不停地敲打我的心,讓我在罪中無法有片刻的安寧,直到我迴轉。最後我終於明白了,我是屬於神的!他讓我看到他牢牢地抓着我的生命,他在我身上的旨意不會因任何人或事而挫敗。他的旨意是什麼?――“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帖撒羅尼迦前書4:3)。

接下來該我選擇了,是選擇順服神至高的主權,還是選擇像以前一樣與神對抗?我深知自己無能為力,我的對抗不會成功,只會使自己更痛苦。所以我決定順服,也只能順服。但如何順服呢?

我以前以為,如果自己可以神跡般地“變出”一股“信心”,所有的問題就會迎刃而解。但神逐漸讓我明白我那所謂的“信心”根本就不是信心。真正的信心要建立在遵行神的旨意上――這旨意在聖經里寫得清楚明白。 於是我努力學習聖經,尋求在神里的自由。這個過程持續了至少兩年,其間我依然數次跌倒;但是“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立比書1:6)。

我邁出的第一步是走出黑暗的孤獨。聖經說“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若是跌倒,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若是孤身跌倒,沒有別人扶起他來,這人就有禍了”(傳道書4:9-10)。我的悔改總不能持久,是因為我總想自己處理。帶着恐懼和羞辱,我尋求牧師的幫助。感謝神,牧師真誠的接納了我,沒有論斷我。之後,他又將我介紹給一位忠心的弟兄,在他每周組織的“互助小組”中,我可以坦誠分享自己一周的生活,不將罪留在黑暗中,而且從其他人的分享中也學到智慧和經驗;同時,也知道有人在為自己禱告,願意用神的話語教導我、監督我。就這樣,我漸漸站穩了腳步。

我開始更有信心地禱告,知道神的確在我身上做工。我明白我的罪確實已被赦免。當我被稱為義時,神不單單只宣布我是個義人,神同時也要使它成為事實。過去做罪人的我確實與耶穌同釘在十字架上,罪被戰勝了;我現在是新造的人,我心裡對聖潔的渴望就是新生命強有力的證據,還存留在我身上的罪是因為敗壞的肉體和過去養成的習慣(羅馬書7:4)。我需要一個全新的生活,我需要通過禱告被神的話語潔凈。

被潔凈的過程並不是什麼神秘的經歷(我以前以為是這樣)。這個過程就是認識神的話語,時刻思想並應用。神教導約書亞說“這律法書不可離開你的口,總要晝夜思想,好使你謹守遵行這書上所寫的一切話”(約書亞書1:8)。我開始背誦聖經來武裝自己,更深地認識神的旨意,並且在軟弱的時候使之成為自己的幫助。(箴言6:23-24,腓立比書1:6, 以弗所書1:4,2:20,帖撒羅尼迦前書5:20)

但聖經並非魔力藥水。從前我經常一邊讀聖經,一邊卻拿着鼠標,結果可想而知。我可以花一整天時間讀經,但若不按着聖經的教導去做,不挪去試探的來源,我肯定會再次跌到。於是我將手提電腦交給了別人。同時也要求室友在我可能用到的電腦上設置密碼,免得我有獨自使用的機會。如果我真的需要用電腦,我就用圖書館裡的,這樣大家都能看到我在做什麼。我知道神讓我們對待情慾的態度是,我自己無論如何都沒有足夠的能力來迎頭面對私慾,我必須逃避它(創世紀39:12,提摩太後書2:22)。就像箴言講的“你們所行的道要離她(淫婦)遠”(箴言5:8)。

跟隨耶穌必然是有代價的,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太福音16:24)。這個世界充滿了各種謊言,如“娛樂和電腦就像水和食物一樣,是必須品。”但事實是:我沒這些東西依然很好,並且騰出很多時間做更有用的事情。最要緊的是,神的榮耀值得我付出一切。

雖然神還會給我很多功課,但除去習慣性的罪拉近了我跟神的關係,脫離淫行給我帶來無比的喜樂。而我付出的代價與神所付上的相比根本算不了什麼。我頭一次發現自己也能從心底不住讚美神,並且能被神使用。

對付情慾是一項艱巨的任務,我時常問自己“什麼可以防止我再次跌到?”答案總是“在我裡面活着的基督”(加拉太書2:20)。如果我“順着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拉太書5:16)。弟兄們,當剛強壯膽(約書亞記1:6-9),“用堅固的信心抵擋他(魔鬼),因為知道你們在世上的眾弟兄也是經歷這樣的苦難”(彼得前書5:9)。我們要剛強壯膽,因為我們明白神的旨意是讓我們“效法他兒子的模樣。。。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羅馬書8:2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