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如何面對LGBT
教會如何面對LGBT 趙約翰 趙恩慈
從耶穌降生到基督再臨,這段漫長時間段,末世教會面臨各種挑戰,包括各種異端邪說以及世俗潮流對教會的衝擊和逼迫。
尤其是20世紀以來,人類社會受後現代主義文化思潮影響非常深,否認絕對真理,抵抗權威,反抗傳統。在後現代思潮的溫床下,LGBT群體在西方興起,顛覆一男一女的婚姻觀,和生理性別認同的傳統, 它們直接挑戰宣揚和捍衛絕對真理的教會.
不單生活在北美基督徒要面對這些群體和相關議題,西風東漸,在國內的弟兄姐妹也開始要面對越來越多同性戀和跨性別的人群。對教會是一個新挑戰.
先簡單介紹一下LGBT四個字母所代表的含義。
L 女同性戀 Lesbian
G 男同性戀 Gay (或者是對同性戀身份的認同)
B 雙性戀 Bisexual
T 跨性別 Transgendered
跨性別就是生理上是男性,但心理上自覺應該是女的,渴望當女的。反之亦然。這就是所謂的跨性別者。
教會面對LGBT這個群體的新挑戰,不能只是“分別為聖”,不理會他們;也不能只是鄙視和指責,也不是只為下一代擔憂。教會需要從合乎聖經以及合乎常理的立場去對待這個群體以及所引發的問題。
在這堂信息里,我們會談到1.了解LGBT 群體2. 聖經的立場3. 裝備弟兄姐妹來面對 4. 如何教育孩子來面對這些問題
了解LGBT這個群體
說到LGBT,我們要明白人很複雜,每個個體也都很獨特,形成LGBT的原因各不相同, 他們在政治上參與推動LGBT合法化的積極性也不盡相同。所以不要有刻板印象,認為所有LGBT都是一個樣子。可以大致分成以下三個群體:
隱藏群體,他們對自己有LGBT的傾向和問題隱藏的、不願意人知道,包括自己的父母和朋友。
低調群體:敢於公開自己LGBT的身份, 但不特別宣揚,不一定會去參與爭取LGBT政治權利的活動。
激進群體:他們不但公開爭取LGBT的權利,甚至不惜犧牲別人的權益來鼓動,形成一種政治正確的意識形態。
同性戀
為了進一步了解這些相關議題,讓我們舉同性戀來作例子。根據Stanton, Glenn 引用學者的觀察和分析, 正確提醒我們需要認識到對性吸引、性傾向和性認同之間的不同。
性吸引:指的是被同性性吸引的群體。每個人受同性的性吸引程度不盡相同,可以區分,很少、偶爾、經常、或一直是被同性性吸引。
性傾向:在這一大群不同程度被同性性吸引的人群中,只有那些一直都被同性性吸引的少數人,才被定義為有同性的性傾向。
性身份:在同性的性傾向的人群里, 只有那些進一步以同性戀作為他們社會身份的人群,才被定義為是同性身份認同的人。在美國,這些人會以Gay來介紹自己。就像我們會自我介紹是單身,或已婚。他們就會很公開地自我介紹是GAY。 英文的Gay,不單指男同性戀,也意指這些以同性戀為自我社會身份的激進分子。
以上這些區分是有幫助的。如果弟兄姐妹,或者你的孩子來告訴你,他們擔心自己是不是有同性戀的性傾向時,你必須幫助他們區分,他們受同性的性吸引的頻率有多高?他們是否激進地以同性戀為自我的社會身份認同?這些會區分能更準確的來診斷他們的問題。
聖經立場
知道每個人的情況不盡相同,是我們面對LGBT群體先有的概念。接下來談一下聖經在這些議題的立場。
1.婚姻是上帝設立的,必須是一男一女。
可10:6-8:“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關於婚姻,聖經的立場毫無疑問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世。同性婚姻絕對是違背聖經婚姻觀的,沒有任何模糊空間。
同性戀是罪的聖經立場
聖經同時有多處關於 “同性戀行為是罪” 的教導,由於時間關係,我們只摘取一節經文:利未記18:22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相信一個持守純正信仰的人,對同性性行為是神所不喜悅的罪,不會有疑惑。那麼,跨性別呢?
性別認同的聖經立場
跨性別的主要爭論在於:到底性別是由生理決定,還是心理決定?目前美國的LGBT 群體,他們強調以個人“心理的”性別認同來定義一個人的性別。
聖經怎麼說?請看出埃及記1:7-17的經文。這段經文提到,約瑟在埃及當宰相,死了之後,有不認識約瑟的新王起來,看見以色列民生養眾多,因此,下令殺害希伯來的 “男嬰”。15-17節說:有希伯來的兩個收生婆,一名施弗拉,一名普阿;埃及王對他們說:你們為希伯來婦人收生,看他們臨盆的時候,若是男孩,就把他殺了;若是女孩,就留他存活。但是收生婆敬畏神,不照埃及王的吩咐行,竟存留男孩的性命。”
感謝主留下這段詳細的記載,清楚地描寫性別的鑒定一看就知道,是以人出生時的生理特徵來決定的,並不是任由人自己心理的感覺來決定的。
美國有位名人作變性手術,從原本的男性成為女性,不到兩年後悔了,又想變回男的。這是人自認為在享受作主的自由,實際上是深受罪的捆綁。
還有,馬太2:16提到希律王差人將伯利恆城裡所有的男孩,凡兩歲以里的,都殺盡了。這段經文同樣是以出生時的生理特徵來決定男女。所以基督徒千萬不要受迷惑,以為性別應該由當事人的心理認知來決定。
了解不同情況
有了這些清楚的聖經立場,我們還要進一步去了解LGBT群體個人不同的情況。箴18:13: “未曾聽完先回答的,便是他的愚昧和羞辱”。同樣的道理,如果我們不花時間去了解他們就妄下結論,則顯得魯莽和無知。帖前5:14提到, “我們又勸弟兄們,要警戒不守規矩的人,勉勵灰心的人,扶助軟弱的人,也要向眾人忍耐。”這意思是,你要根據一個人實際的狀態,按不同的方式來幫助和引導他們。
Stanton引用學者DeYoung 的話,提醒我們根據LGBT群體的個人有不同的應對態度。比如Deyong 說:“面對那些敵對基督信仰的文化精英,我們要有忍耐和恩慈,但同時在真理的立場上要充滿勇氣和膽量…. 面對那些長期掙扎於拒絕同性吸引的人群,我們要有憐憫和耐心….. 對那些持自由派神學立場的基督徒,我們要嚴厲地勸誡….. 對那些願意順服純正信仰所教導的性倫理的同性戀者,我們要鼓勵、扶持並且提供幫助。”
這些是很好的提醒,幫助我們不以偏概全。為了幫助我們進一步了解這個群體,我們接下來要思考的是,造成一個人會被同性吸引或心理上會想跨越成為另外性別的原因?
不同的成因
有些人強調說這是天生的,有些人堅信這是出於後天個人的選擇。
關於說是後天個人自己意志的選擇,拿同性戀作例子,我們要先定義清楚,我們是在講同性戀的行為是後天自我意志的選擇? 還是在說被同性吸引這件事?兩者顯然不能一概而論。
即或一個人不是有意去選擇被同性吸引,但他卻可以“拒絕過同性戀”的生活,不選擇順從自己的私慾去過同性戀的生活。換句話說,過同性戀的生活確實是人後天意志的選擇。而“被同性吸引”這部分,有很多人的確不是出於他故意的選擇。
這樣的區分也適用於跨性別的人。很多人也許在心理上並不是故意選擇想成為另一個性別,但如果在行為上打扮成另一個性別,甚至去接受變性手術,則是個人的意志選擇。
關於生理上天生的說法,我們要明白,科學家目前為止,並沒有找到所謂的同性戀基因,或跨性別的基因,而形成的原因,科學家也沒有統一的定論。因此,當我們聽到一個人說他是天生就被同性吸引,或者他天生就想成為另一個性別的人,往往是在描述他個人的經驗。這意思是,他從有記憶以來,就發現自己有這方面的傾向。
我們舉一個案例來說明。我認識一位在愛的家庭長大的年輕弟兄,他很愛父母,也是一個體貼人、熱愛服侍神的人。他自有記憶以來,雖然生為男性,可是他心理上一直覺得自己應該是個女的。我節錄幾段他自我描述成長過程中面對這個痛苦掙扎的話:
“從有記憶以來,我一直想成為女性,這反映在五、六歲時,就有穿女生衣服的行為。媽發現了幾次,告訴我不應該穿女生的衣服。由於內心的羞恥感,我希望這種念頭過了青春期就能停止。不過這個念頭卻從來沒消失過。
因此,我儘力壓抑這些想法和感覺,而依靠我的理性和邏輯來生活。我告訴自己“既然我有男性的身體,所以我理當感覺我是男性,去做男性該做的事情。
大學時,當我再一次委身給耶穌時,我滿心盼望藉此讓上帝來改變我這個念頭!我以為只要我禱告得夠殷切,悔改得夠徹底,儘力成為一個敬虔的男人,這樣我的內心得到滿足,想當女人的這些慾望和私下穿女性衣服的行為自然就會消失。
然而,卻發現這些慾望和行為依然存在。我的內心因此充滿了譴責, 覺得自己不配做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懷疑是自己沒有信心,因為我一次又一次的失敗。”
從弟兄描述的掙扎里我們看見,他並不像人所想象的,是 “出於個人選擇” 想當女性,相反地,他一直選擇跟 “想成為女性“的慾望作鬥爭。所以當我們談跨性別的心理現象,或被同性所吸引的心理現象時,要謹慎,不要輕率下定論,說他們完全都是出於後天的意志選擇。
問題是,如果不是出於先天的的生理基因,也並非後天的意志選擇,那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雖然我們不能有完美的解釋和答案,但至少我們相信一點,自亞當夏娃墮落之後,人類活在罪所帶來的咒詛,死亡,病痛,先天性殘障及種種因原罪而陷入的扭曲慾望和痛苦裡。
我個人相信,從小被同性吸引,或自有記憶以來就想成為另一個性別的,也屬於原罪引發導致的諸多問題之一。
不能把慾望合理化
即使所謂的 “天生 “有這些問題,也不能合理化和順從這些慾望。身為萬物之靈,更何況是被救贖更新的人,我們的行事為人並非靠感覺,而開始被聖經真理所規範。這就是為什麼在面對這些問題時,我們所持的準確聖經立場很重要。
同時我們要明白,偏離聖經真理的生命問題只有耶穌基督捨命的大愛和內住聖靈更新的大能,能幫助我們修復和醫治;只有仰仗上頭來的能力才能得勝。
聽到這裡,可能很多人會想,既然日常,為什麼這位弟兄,沒有因為更深地委身給基督而停止這種想跨性別的念頭呢?好問題!
回答之前,我們必須先區分慾望和罪行之間的不同。大家要牢記,慾望的出現本身還不等於犯罪,只有當我們容許它懷胎,並進而在心思和行為上順從它們去行才是犯罪。
舉個例子,我們把一件事作得很好,別人誇我們說:“再也沒有其他人作得比你更好的了。“ 這是我們心裡不由自主地閃過一絲得意的念頭。嚴格來說這還不是犯罪。但是當我們讓這樣的念頭在我們裡面反覆播放,讓它開始影響我們對那些作得比我們差的人有不好的念頭,或者常常想起就引以為傲。這些就是犯罪了。
雅各書1:12說:“忍受試探的人是有福的,因為他經過試驗以後,必得生命的冠冕,這是主應許給那些愛祂之人的。”
經文提到 “忍受試探” 。試探可以像是剛才講的,別人一句可能引起我們驕傲的話,也可以是心裡有被同性吸引的念頭,也可以是有想跨性別的念頭,或其它不合聖經真理的思想和慾望。當這些念頭出現時,一個人忍受它們的煎熬,拒絕順從它們,這就是所謂的 “忍受試探” 。
這樣的人不需要感到羞恥和失敗,相反的,經文說他 “是有福的人” ,因他勝過後,必得生命的冠冕,而且也顯明他是主所愛的。
回到那位弟兄的案例,他當時有個錯誤信念,他認為如果自己是好基督徒,就不會有那些想成為女性的念頭。我想,有許多被同性吸引的人,可能有會有類似他這樣的想法,以為他們夠愛主,就不會有被同性吸引的念頭。但其實這牽涉到很多原因,也有不同的情況,甚至也牽涉到神主權。比方,有些愛主的基督徒,在神的主權的恩典下,因着信靠主,被同性吸引的意念或想跨性別的念頭,被神完全除去了;但有些人,神並沒有拿去這些意念,只是賜下足夠的恩典,讓他們每天靠主的愛和聖靈的能力來得勝這些念頭。
感謝主,剛才提到的這位弟兄,後來因着神的憐憫,有一天在他對自己失望透頂時,心裡突然出現這樣的聲音: “你是我的孩子,這就是你的身份。我的能力大過你的上癮,我的恩典夠你用。” 自那以後,神除去了他不良的惡習,包括私下穿女性衣服的癮,然而神並沒有除去他想成為女性的念頭。他慢慢地明白到,他事實上必須每天依靠主所賜的恩典來面對跨性別的問題。
他見證說:
“ 跨性別是我掙扎的問題,屬於我的一部分,但不是我的身份,我真正的身分是主的孩子,我的生命是屬於主的,我深知主愛我。我知道即使我內心想成為女性的掙扎一輩子沒有消失,上帝的愛也會支撐我每天與這些慾望爭鬥。神的恩典夠我用。我的生命是要為榮耀主而活。也要愛人如己。”
從弟兄身上,我們證了上帝的大愛和大能。當然,這個案例不能代表所有LGBT的人。正如前面提過,面對不同形態的人要有不同的對待。對偏離真道的,我們要警戒;對掙扎着要過合神心意生活的,我們要予以肯定、扶持和勉勵。求神賜我們愛、忍耐和智慧來幫助這個群體回歸真理。
外在因素引起的
接下來,我們來談一下有些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他們背後的成因,或多或少受到了外在因素的影響。我下面簡單地列出幾個可能因素:
1.源自父母的錯誤期望:
我認識一位女性,她父親非常渴望得的是男孩。以致後來她在成長過程中,因着父親的期望和無形的熏陶,她的穿着打扮,講話個性,甚至連走路都像個男孩。或許她想以這些來獲取父親的歡喜和認可。 又或者像《我是跨性別女人》的作者Walt Heyer,他祖母希望他是個女孩,常給他穿紫色的連衣裙。使他開始錯認為自己應該是女孩,結果導致對自我性別的混亂。
2.痛苦的成長經歷。
另外有一位成長在父親施暴,母親被虐待家庭的女孩,由於她一直挺身保護母親。之後在同性間,她慣性地扮演着保護柔弱女生的陽剛角色,深獲同性的喜愛。她也享受這種被同性愛戴的身份和角色。久而久之,她開始習慣男性打扮,跟女性交往也越來越頻繁,慢慢地開始了同性戀的生活形態
3.孤單寂寞
有些同性戀者從小並沒有被同性吸引的傾向,但由於孤單和寂寞,和一些同性朋友的美好友誼漸漸變了質。例如在季刊76期登過一篇文章,作者因出國到異地他鄉,非常寂寞,想家,失落。突然發現自己超乎異常的想念一位平常關心他的同性好友。這種原本是同性之間的美好友誼慢慢變質,演變到最後,墜入到同性戀的性關係裡面。
像這種因寂寞,以致心理上過度依賴同性好友而演變成同性戀關係,在我個人有限的輔導個案裡面,佔了很大的部分。
4.被同性性侵。
有的同性戀者是因有過被同性性侵的經歷,以致對於同性本應該保持身體界限的機制崩潰瓦解了。自此對性關係的認知不再局限於一男一女。也有些被性侵的人產生了“破罐子破摔“,並有了報復心裡,主動去勾引性侵其它無辜的同性。他心想,“我被害成這樣,我要讓多一點人也這樣。”這種情形在國內大學校園裡的同性戀中相對多些。
5.認為是一種時尚
不少年青人涉事未深,容易受媒體灌輸的錯誤價值觀的影響,包括越來越多影劇圈的明星公開自己是同性戀或變性者,使得他覺得同性戀(或變性)能吸引人注意,加上貪婪肉體帶來的刺激和滿足,因此不斷地在同性之間尋求情慾的滿足。
我們羅列以上這些可能的外在因素,並非讓人把責任都推卸給外在的環境。事實上即便有這些外在因素的推波助瀾,依然不能否認同性戀的罪行是上帝所憎惡的。自己有責任脫離不討神喜悅的性行為。即使本來是受害者,令人同情,仍然要為後來自己繼續沉溺其中負責。
我們強調,脫離罪不能靠自救,不能靠修身養性,唯一需要耶穌基督十字架的救贖恩典。在此,讓我們分享一位離棄同性戀的姐妹的見證。
她並不是所謂的天生被同性吸引,也不是放縱肉體情慾的人。是由於情感上對女友十分依賴,以致後來發展成了女同性戀者。
但信主之後,她就掙扎着要脫離這種不討神喜悅的同性戀關係。後來她能得勝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點,乃是因着認識主捨命救贖的大愛。她明白到神恨惡她同性戀罪行的同時,仍然對她有深深的憐憫和愛,因此,她被主那樣的大愛所激勵,願意脫離同性戀的關係,這完全不同於靠自身力量去謹守一種宗教儀式和要求。
她提到決定和女友分手的那一刻,她流淚跪在神的面前呼求主說:“求你憐憫和赦免我曾經得罪你的行為,求你潔凈我的污穢,醫治我內心的傷痛。”
神是信實的,垂聽了她發自內心的呼求,幫助她經歷聖靈更新的大能,也因此離棄了同性戀的關係,並且她深深地認識到,她再也不願意回到過去那樣的光景里了。
弟兄姐妹,面對LGBT群體,我們需要把基督拯救罪人的美好福音帶給他們,以致他們得着從主而來的愛和能力,得以脫離這些罪的捆綁。
其實,LGBT 需要主的拯救,不是因為他們是同性戀者或跨性別者,而是他們跟我們一樣,都是需要神憐憫的罪人。而神正期盼着他們回家。
還有另一位在敬虔的基督徒家庭長大,我輔導過的姐妹,她在青少年期被一位信任的好友性侵,從此落入了同性戀的關係。後來靠主的恩典以及對神的敬畏之心,加上父母親愛的引導和持續的禱告,雖然經歷眼淚和痛苦,終於棄絕了同性戀的罪惡。
從這兩個因外在因素引發的同性戀行為的案例,我們都看見,任何外在的因素,包括成長背景,情感脆弱,或者被性侵,都不能攔阻我們靠着主十字架的大能來脫離罪的轄制。
主耶穌基督救贖的大能是對所有求告他名的人敞開的。只要人願意祈求祂的恩典和憐憫。
福音的好消息不單單是給LGBT這個群體的,也是給所有在罪中的人的。 那麼,對有有性別困惑或因被同性吸引而掙扎的弟兄姐妹, 教會當作什麼? 我們要以憐憫來聆聽他們掙扎,以聖經立場來引導他們的心思、規範他們的行為、並以禱告來扶助他們,以“在基督里的新身份”來建立他們的身份認同,以此來帶領他們前行。
以下有幾點建議:
1.鼓勵他們尋求幫助
鼓勵他們把自己的掙扎,和教會屬靈生命成熟的人分享,請求他們指引和守望禱告。
說到守望禱告,為他們禱告時要小心禱告的內容。有的人這樣禱告說,“主啊,求主你醫治某某,讓他成為正常。”你要先定義,你所謂的正常是指什麼?是按照什麼標準?我們要了解,神帶領每個人為祂活的方式都不相同, 相信神對跨性別,或被同性吸引的弟兄姐妹帶領也是不同的。有的被同性吸引的同性戀者,神帶領他們結婚生子,過着神所賜的美好婚姻生活。有的人並沒有因為信了主而變成異性戀者,神帶領他們選擇過單身生活,在面對同性吸引的試探時,靠着主賜的恩典來得勝。正如我前面舉的那個有跨性別掙扎的弟兄,雖然他目前還有想成為女性的念頭,但他選擇按照生理的男性來生活,也對結婚生子存開放的心,他最高的追求是在生活中學習愛人如己,以此來榮耀神。那麼你說,這位弟兄正常嗎?個人以為,他雖然有想成為女性的掙扎,但按照聖經聖潔的標準,他是一個屬靈的正常人。因此,我們不要有錯誤的期望以致禱告的方向產生偏差。也不要讓你的禱告帶來當事人的“二度傷害。”
2.教導聖經立場和生活應用
要常常教導弟兄姐妹聖經一男一女的婚姻,以及上帝以生理作為性別的立場。同時告訴他們,同性間要界定在 “友情“ ,而絕非愛情。
對那些相對容易受同性吸引的弟兄姐妹,要提醒他們在跟同性建立親密友誼上,特別儆醒和謹守。如果因被同性吸引而開始出現污穢的思想,要借禱告當下治死污穢的思想,尊重對方是主里的弟兄或姐妹。是將來別人的丈夫或妻子。如果是跟不信主的同事相處,要尊重對方是帶有神形象的人而不要給性幻想留餘地。教導他們如果發現對同性朋友的思念已經超過一般的友情,要逃避試探,減少聯繫的次數,或見面的頻率。並請守望同伴為他們禱告。
事實上,不單是他們要警醒謹守,每個基督徒都要一樣要警醒謹守。只要新天新地還沒有來臨,罪和魔鬼還沒有除滅,基督徒都要面對許多“不同形式”的試探和引誘。因此,弟兄姐妹千萬不要以為自己已經持守好幾年聖潔了,彼得提醒我們“務要謹守和儆醒”。
教養兒女面對LGBT
相信身為基督徒的父母最,最關心的是帶領孩子成為敬畏神的人,當他們的心思意念和價值觀被聖經的真理塑造和引導,不隨波逐流,我們才最放心。除了教導他們聖經的立場之外,我們提幾點實際的建議:
1.經常肯定孩子的生理性別:
過去可能沒有這個需要,但現如今的世道,這成為必須,還要越早開始越好。我的小外孫女8個月大。雖然她不明白我們說的話,也還不明白性別的意義,但我們已經開始性別教育了,我們經常告訴她,你是女孩。You are a girl。你是可愛的女孩,you are a lovely girl。她作了給鼓勵的事情,我們會給她拍手,good girl!
等孩子再大一點,你可以把胎兒時期照的超音波照片給他/她看,告訴他/她:你看,你還沒有出生,爸爸媽媽就知道你是男孩或女孩了。憑什麼?根據你的生殖器官就決定了你是女孩或是男孩。
到了更大一點了,可以告訴他們,有的人可能會希望自己是男孩或女孩,但上帝藉著聖經告訴我們,性別是由生理決定的,不是由我們怎麼想就怎麼決定的。結婚也是這樣,必須是一男一女,像爸爸媽媽,一男一女是上帝的設計。然後你可以把相關的經文,以他能聽得懂的方式說給他聽。如果是在美國,恐怕你必須讓他在上學以前就清楚這些,免得到了學校,他的老師會誤導他。
2.不要用刻板印象來定義男女
在我們過去的刻板印象里,男孩就要玩球、耍劍、弄槍,女孩才玩洋娃娃、玩布偶。其實不要有這種刻板印象。你看創25:27 雅各和以掃,經文說以掃善於打獵,常在田野;雅各為人安靜,常住在帳棚里。按一般人的刻板印象,會認為以掃很男性化,而雅各很女性化。但這是沒有必要的區分。有些男孩喜歡玩娃娃布偶,有可能他感情細緻,喜歡照顧人。與其擔心他會娘娘腔而驚慌地搶走他正在玩的娃娃布偶,不如利用機會肯定他男孩子的性別認同。比如你可以這樣說:“哇小寶,你是一個很喜歡照顧人的男孩。”同時,如果你想幫助他發展某些陽剛的特質,可以等他玩夠了娃娃或布偶,再把球給他,陪他到戶外去玩球。
或者小男孩有可能出於好奇,穿起姐姐或妹妹的衣服,此時你也不要大驚小怪,以為你的兒子有性別認同障礙了。因為孩子小,他還沒有傳統中對男女應該穿着什麼衣服的概念。如果你直接說:“這是女孩穿的,你是男孩,不能穿這些衣服。要穿這個。” 有時因為這樣的禁止,孩子分不清楚你的意圖,也可能會產生自己做錯事的羞恥感。那該怎麼辦呢?這時你可以不慌不忙問他,為什麼你想穿姐姐的衣服?穿上之後,有什麼感覺?然後再根據他的回答來引導他,比如孩子回答,他覺得姐姐的衣服很漂亮,所以他想穿。你可以告訴他,你是一個會欣賞漂亮衣服的男孩,下次姐姐穿這些衣服的時候,你記得告訴姐姐,她穿這些衣服很漂亮。來,我們來穿你自己的衣服。像這樣簡單處理就可以了。
當然,我們盡量按照聖經的立場來教養他們,但最終結果如何,我們要信靠神的保守。詩127:1提醒我們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若不是耶和華看守城池,看守的人就枉然警醒。
3.教導他們定義同性的愛和異性的愛
前面提過,要趁早教導孩子同性之間的愛,像是姐妹或兄弟的愛,是屬於友誼的愛,而不是像婚姻里爸爸和媽媽之間那種愛。教導他們,罪會帶來許多扭曲。包括對同性之愛的扭曲,這時,要很警醒地禱告,保守自己不落入罪的試探中。
4.警戒媒體的影響
孩子還小,就要殷勤教導他分辨媒體違背聖經價值觀的畫面和情節。包括動 漫,計算機里的遊戲,魔鬼常常利用媒體來污染孩子的心靈。
我兒子很小,大概三歲四歲,我們就教導他,電視上有些畫面會污染人的心,不要看,例如,電視上那些男女親吻的鏡頭就不適合觀看。我們陪他看電視時如果出現了不合適的鏡頭,都會告訴他:“眼睛閉起來”。到他五、六歲大,有次他跟三歲的妹妹在看電視,突然聽到他告訴妹妹,趕快閉眼睛。他自己也閉起眼睛。這些教導幫助他很早就懂得防範媒體許多錯誤的信息。
以前的時代,只是電視,但現在是手機時代,更需要從小抓起,要教導他們如何去分辨媒體灌輸的價值觀。有些基督徒,只是教導孩子讀經禱告,除此之外,並不關心孩子們在手機上看什麼,或者大人聚會,給小孩放個錄像就不管了。
事實上,現在手機上各種價值觀扭曲的視頻直接輸送給你的孩子,你要關注他們看的影片,聽的流行歌,並且願意跟他們討論。特別在孩子越小,還聽你的時候,把合神心意的價值觀和分辨,教導他引導他。孩子再大些,你就必須調整方式,多聽他們的想法。因為他們在外面,在學校,聽到的是不同的聲音,你就必須引導他們從聖經的真理去思考。
大概近10年來,好萊塢影片經常會出現同性戀或跨性別的畫面,即使是一部體裁不錯的影片,甚至是講過去幾個世紀前的故事,也要出現幾個和LGBT有關的畫面。 LGBT群體直接間接的勢力利用公眾媒體來宣傳他們的價值信念,如果忽略了教導孩子們警惕媒體,孩子們就像溫水煮青蛙,這類的畫面看久了,不知不覺得就接受了,認為同性之間只要相愛有什麼不可以?為什麼基督徒不能包容,要阻擋別人的真愛?所以要防範媒體對孩子們錯誤影響。
5.教導他們保護自己的身體
在北美,不少時候孩子會要求到好朋友家去過夜,特別是到青少年時期。如今的世代不像過去那麼單純,你也不知道你孩子的朋友是否有同性戀的問題,也不真正了解對方家庭成員的實際情況,我們各種悲劇都聽過。千萬不要認為對方是熟人絕對沒問題。這些能避免是最好。
要趁早教導孩子知道如何保護自己的身體,告訴他們不管是誰,包括認識的叔叔阿姨或同學好朋友,都不可以有意碰觸他們身體的私處。遇到這樣的事,不要害怕,要立即拒絕,想辦法離開現場。事後要告訴爸媽,爸媽會保護你,幫助你。
如何回應孩子
假設你的孩子告訴你,他有跨性別的問題時,或者你發現自己的孩子有同性戀的行為,你該如何回應呢?
雖然你很痛苦,很震驚,但求神幫助你,賜你冷靜的心。首要做的是先學習聆聽。切忌以羞辱的話辱罵他。你可以溫柔地問他,你是什麼時候開始有這些掙扎的?在這些掙扎中,你的感受是什麼?
很多父母一聽到孩子有這些問題,傷心難過之餘,往往憤怒的口出惡言,甚至用話語羞辱孩子。這樣只會讓孩子憎恨你,不會願意聽你的勸誡。你很可能就失去了很寶貴的一個挽回他的機會。
求神賜你智慧,在堅守聖經立場的同時,有從上頭來的耐心。有一位母親,他的孩子有跨性別的問題,她非常痛苦,藉著禱告,不斷支取從神而來的智慧來了解自己的孩子的掙扎,這往往不是短時間就能解決的問題。
事實上這位母親花了整整六年的時間才見證到神所作的美好挽回的工作,現在她孩子願意認同生理的性別。我相信,這六年中她每天都信靠主,緊緊的抓住神。相信主掌管。
結論:
在北美,我們發聲反對同性婚姻法案,不等於我們拒絕LGBT 群體來到教會裡聽福音真理。因教會是為所有罪人預備的 ,面對這個需要被救贖的群體,我們一方面用關懷和愛來聆聽他們每個人背後的獨特故事,了解他們,受傷的要纏裹,灰心的要勉勵,走偏道路的要引導,傷痛的要安慰,最最重要的是把耶穌基督拯救罪人的大愛和赦罪的福音和他們分享,使他們的靈魂得拯救。
針對還沒信主的朋友,我們要留意態度,不是用攻擊謾罵的方式,乃是要以憐憫和關懷,先和他們建立關係,關心他們,帶領他們信主,然後再教導他們婚姻是一男一女和認同生理性別的立場。我們深信,當聖靈重生他們,他們有了主的新生命,一定會帶來心思意念的更新和對聖潔生活的追求。這是幫助他們脫離不合神心意的生活方式和痛苦的真正道路。